万方论文检测-福建师范大学论文查重要求
	
	
	1.论文查重标准
	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“总文字复制比”应控制在25%以内,不达标的毕业设计(论文)不予参加答辩。申请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“总文字复制比”应控制在15%以内;申请省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“总文字复制比”应控制在10%以内。
	2.论文查重范围
	所有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。
	3.论文查重步骤
	分初测和复检。初测由学院组织完成,查重结果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,学校将对应届各专业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随机抽取查重和拟推荐省优、校优毕业设计(论文)全部查重。
	4.论文查重要求
	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电子版,文件名以“学院-学号-姓名”格式命名。参加查重的毕业设计(论文)必须内容完整。
	5.论文查重结果处理
	(1)学院在组织答辩前须对全院所有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查重,对未符合要求的毕业设计(论文)原则上再给予一次查重机会,如仍未通过查重的学生须延缓答辩,待通过查重后方可答辩。
	(2)对论文查重结果如有异议,由学院负责组织对相关论文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认定,经审核后确定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(论文),要求学生进行修改,并经指导教师同意、学院审定后才能参与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。
	(3)初次论文查重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成绩不得评为优秀。
	(4)毕业设计(论文)电子档查重版本必须与提交的答辩纸质版本一致,否则取消答辩资格。抵制投机取巧不诚信行为。
	由于网上查重手段只是辅助检查手段,上述标准不作为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水平认定的绝对标准,只能作为学生学术水平和诚信度认定的参考依据。希望广大教师在指导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过程中恪守职责,严格把关。
	以上就是福建师范大学论文查重要求的详细说明了。
	
	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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